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记者-楼纯
就业质量的提高,会为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近几年来,杭州的就业与创业情况发展良好,具体反应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就业规模持续扩大。我市以稳定就业、扩大就业为导向,通过创业引领、供需发力、精准施策实现城乡就业更加充分,创新创业更加活跃,人才结构更加优化。今年1-8月,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1.6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7.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2%以内的低位。
二:就业质量不断提高。随着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国内经济结构调整深入推进,以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经济发展内在动力不断增强,新旧动能有序转换,就业空间不断拓展,新就业形态层出不穷,涌现出更多更高质量的就业机会。今年上半年我市人才净流入率13.6,居全国第一。1-8月,全市新建大学生创业企业1139家,带动就业4865人,同比增长24.98%、8.98%;城镇新增就业中就业相对稳定、质量相对较高的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占比达66.30%,初次创业人员占比达12.7%。
三:重点群体就业稳定。我市始终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放在就业工作首位,把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坚守就业底线的主要对象,政策红利不断释放,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都能实现就业。1-8月,在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中市区受理用人单位稳岗补贴3904家、惠及职工65.82万人;用人单位用工社保补贴助力1.18万名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公益性岗位等“三类岗位”兜底解决了7796名难以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就业人员的生产生活难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帮助4.13万名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了参保续保问题。1-8,全市接收高校毕业生7.59万人,累计组织大学生创业实训2.41万人,见习训练6074人。
为进一步推动杭州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杭州政府还推出了新一轮的就业创业政策:
政策项目有新增加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创业就业,支持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政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创业就业。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区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经认定,可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经认定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为落实国家东西部就业扶贫协作部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省际对口劳务协作、省内劳动力余缺调剂服务等活动,帮助对口支援(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市区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该市场主体可享受一次性10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对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并依法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给予生产经营主体每年2000元/人的补贴,其中属于吸纳对口支援(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给予生产经营主体每年4000元/人的补贴。
针对我市大学生创业过程中普遍缺少创业实践经验的现状,新政在现行大学生见习政策基础上,鼓励在杭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向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实践服务。新政要求,认定一批大学生创业见习基地。鼓励大学生开展3-6个月,最长不超过9个月的创业见习训练。见习期间,见习基地每月按不低于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向见习学员支付见习训练生活费,见习结束后,按规定可申请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70%的见习学员生活补贴和每半年50元的综合商业保险补贴,并可根据见习人数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申请训练费补贴。对创业见习项目孵化成功的,给予创业见习基地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
为适应农村地区对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的用工需求,对安排市区就业困难人员在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市财政按每人每月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用人单位补贴。
为适应新业态蓬勃发展,新政要求,指导新兴业态企业与从业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经认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兴业态其他从业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常住地进行就业登记,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扶持政策。
为推动区域性就业质量提升,新政要求积极参加省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创建活动,市和区、县(市)分级组织开展高质量就业社区(村)认定工作。
对象范围有新拓展
新政突出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将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对象范围进行了拓展:一是灵活就业补贴对象范围由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扩大至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二是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扩大调整为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补贴对象扩大调整为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三是对口支援(帮扶)地区生源大学生可参照市区生源大学生享受见习训练补贴政策;四是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五是申办《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对象范围扩大到浙江户籍留学人才,允许引进人才先办居住证再创业,并为其提供创业投资、落户、签证、子女入学等便利服务。
新政还将大学生创业导师扩大调整为创业导师,放宽导师的指导对象范围。对经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安排与重点人群创业者或重点人群创业团队结对开展创业辅导的导师,可按每名重点人群创业者(每个重点人群创业团队)2000元的标准享受综合性补贴,指导重点人群创业者或重点人群创业团队在市区领取营业证照且稳定经营12个月(含)以上的,可享受8000元的补贴;导师参加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就业创业主题宣讲、咨询、赛事评审等专项服务活动的,可按每次1000元的标准享受补贴。
推行新型学徒制,把企业新招用和新转岗人员纳入学徒范围,通过校企合作,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并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补贴金额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的60%确定,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补贴标准有新提高
高校毕业生方面,新政提高了见习训练补贴标准,将非专业技术类岗位见习训练费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50元调整为与专业技术类一致,即每人每月400元;将见习训练补贴中的招用补贴和留用补贴合并调整为招用补贴,原招用补贴一次性600元/人和原留用补贴一次性1000元/人统一提高为一次性1500元/人。新政还把求职创业补贴的补贴标准提高到一次性3000元/人。
创业方面,一是对从事未来产业领域的创业者,贴息贷款的本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二是对未来产业领域的小微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贴息贷款的本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三是对入驻经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且符合条件的,给予全额贴息;四是对经认定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示范企业提供孵化服务的,可按实际成效给予创业孵化服务补贴,其中每成功孵化1家未来产业经营实体可享受的孵化服务补贴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五是将小微创业园名称更名为创业陪跑空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办经营实体入驻创业陪跑空间的,将3年内可享受50平方米以内,最高为3元/平方米天,第1年、第2年、第3年分别给予100%、70%、30%的标准,调整到3年按原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将物业服务企业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并入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相当于将物业服务企业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的标准从每人每月按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30%。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文件要求,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就业工作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就业创业指数,并将其列入对区、县(市)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利用考核指挥棒推动各地区就业创业工作平衡发展。今年,我市还通过人大票决,将城镇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纳入2018年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市领导多次对就业创业工作开展了调研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