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类主要包括运载工具,陆、空、海用客运或货运装置。本类尤其包括: ——陆地车辆用马达和引擎; ——陆地车辆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 ——气垫船。 ——遥控运载工具(非玩具); ——运载工具部件,例如:保险杠,挡风玻璃,方向盘,轮胎以及履带。 本类尤其不包括: ——铁路用金属材料(第六类); ——非陆地车辆用马达、引擎、联结器和传动机件(第七类); ——各类马达和引擎的部件,例如:马达和引擎用启动器、和汽缸(第七类); ——橡胶履带(履带式建筑工程机械、采矿机械、农业机械和其他重型机械的部件)(第七类); ——幼儿用三轮脚踏车和滑板车(玩具)(第二十八类); ——某些特殊的非运输用运载工具或带轮装置,例如:自推进式道路清扫机械(第七类),消防车(第九类),有小脚轮的茶具台(第二十类); ———某些运载工具部件,例如:运载工具用电池、里程记录仪和收音机(第九类),汽车及自行车用灯(第十一类),汽车用脚垫(第二十七类)。
第二十类主要包括家具及其部件,由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以及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成的某些制品。 本类尤其包括: ——金属家具,野营用家具,枪架,报纸陈列架; ——室内窗用百叶帘或遮光帘; ——寝具,例如:床垫,床架,枕头; ——镜子,家具用和梳妆用镜; ——非金属; ——非金属小五金器具,例如:螺栓,螺丝,销钉,家具用脚轮,紧固管道用非金属环; ——非金属、非混凝土制信箱。 本类尤其不包括: ——实验室用特制家具(第九类)或医用特制家具(第十类); ——室外百叶帘:金属制(第六类),非金属、非纺织品制(第十九类),纺织品制(第二十二类); ——被单和枕套,鸭绒被和睡袋(第二十四类); ——某些特殊用途的镜子,例如:光学用镜(第九类),外科或牙科用镜(第十类),后视镜(第十二类),枪用(第十三类); ——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由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以及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成的产品,例如:制首饰用珠子(第十四类),木地板条(第十九类),家用篮(第二十一类),塑料杯(第二十一类),苇席(第二十七类)。
第二十三类主要包括纺织用天然或合成的纱和线。 本类尤其包括: ——纺织用玻璃纤维线、弹性线、橡胶线和塑料线; ——绣花、织补和缝纫用线(包括金属线); ——绢丝,精纺棉,精纺羊毛。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特定用途的线,例如:电线识别线(第九类),外科用线(第十类),丝线(首 饰)(第十四类); ——按照材质分类的非纺织品用线,例如:金属捆扎线(第六类)和非金属捆扎线(第二十二 类),弹性线、橡胶线或塑料线(第十七类),玻璃纤维线(第二十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