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记者 何晟 通讯员 曾维启
元宵佳节,杭州给创新创业者捧上了一万甜甜的汤圆:钱报记者从杭州市科委获悉,杭州市于3月1日正式发布《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2018-2020)》,将通过3年时间培育2000家左右科技型初创企业,企业可申请融资周转资金2000万元。《实施意见》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据了解,《实施意见》具体目标为:培育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万元的企业500家以上,其中超2000万元的150家以上,超5000万元的70家以上。培育300家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700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1800家市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自主知识产权(含申报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品种等)3000项以上,授权2000项以上,列入培育工程的企业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的高新技术产品。
根据《实施意见》,杭州市对于科技型初创企业的扶持措施,主要包括财政扶持、科技金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等三大内容。
在财税政策扶持方面,采用直接支持和间接支持两种方式。直接支持为创业无偿资助,间接支持包括贷款贴息和投融资补助等其他政策支持。
科技型初创企业在培育期内获得银行贷款的,按照不超过实际贷款额银行基准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贴息的最高贷款金额为2000万元,培育期间享受贴息的贷款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
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在科技金融服务方面,对获得专业风险投资的科技型初创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杭州高科技担保审核后,可根据其经营情况提供不超过投资额50%的贷款担保。
科技型初创企业在向银行申请续贷时,经杭州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审核符合要求的,可申请使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周转资金,单笔申请额度一般不超过500万元,重点支持的科技型企业可放宽,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在创业创新服务方面,科技型初创企业获得国内外专利授权后,可按《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获得资助。
那么,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报呢?
申报企业须符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在技术及商业模式创新上有明显特色;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度,生产及市场营销计划切实可行;市场开发潜力大,成长性好。
企业应拥有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研发经费单独建帐,研发投入占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5%以上。
申报企业须在杭州市范围国税局、地税局登记、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申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应在5年以内,且注册资金不高于1000万元(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环保、文化创意等特殊产业可放宽至2000万元)。申报时,企业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
在同等条件下,科技型初创企业项目优先列入杭州市各项科技计划和产业扶持计划;优先推荐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择优推荐申报国家或省的其他各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