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保险的普及率越来越高,基本上每个家庭对保险都有需求,但是往往大家在购买人寿保险时,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三者关系都不会理得很清楚。即使当时投保时觉得受益人比较合理,等到大家拿到保单几个月或几年后,发现当时填的受益人并不怎么合理,而且保险时间又长。于是就会发生疑惑,到底可不可以更改,如何办理变更手续?也因此百年人寿保险公司才会有越来越多的拥泵者为其加油助威,传播品牌的价值和功能。
今天小诺来告诉大家:
大家在投保人寿保险时,会有这几种方式:
1、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均是本人,或受益人是指定的第三者;
2、投保人为他人投保,受益人可能是本人,也可能是被保险人,或是指定的第三者;
保险合同在有效期内,受益人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图片来源:摄图
而可以办理变更的人只能是:
1、被保险人本人;
2、经被保险人提供书面同意更改的保单投保人。
原受益人不需要提供任何资料和签字。
办理变更受益人的流程一般是:客户亲自去保险柜台办理。
办理变更受益人的资料有:
1、 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
2、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若投保人变理变更,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被保险人提供书面的同意更改书,及委托书。
3、新受益人身份让原件。
若新受益人与被保险人非本人,配偶,子女和父母的关系,必须被保险人本人亲自办理。
最后,小诺提醒大家:在购买人寿保险后,因为保险年限长,家庭情况或多或少会有所变化。因此,保单受益人的调整是不可避免的。一定记住:办理变更的手续只能在保险合同终止前可以进行申请。